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市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0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湛仲字第2832号 |
案号 |
(2019)桂05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北海市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劳家萍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92830.5元。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申请人劳家萍的其他仲裁请求。三、本案仲裁费8784元,由被申请人北海市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时间 |
2019-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桂05执21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6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1614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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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俊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667040860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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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海市拉萨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