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银河电气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99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691民初378号
案号
(2020)苏0691执恢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南通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0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76元,减半收取2938元,由被告南通银河电气有限公司负担(诉讼费原告已垫付,待执行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876元(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账号:471558227682)。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1-14
发布时间
2020-07-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小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589995847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启东市天汾镇通吕路五金城西首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