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爱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02********54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81民初1429号
案号
(2020)鲁1481执4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三被告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每月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本金共计350000元;二、三被告给付原告自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拖欠的利息14000元,该利息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每月给付2000元。案件受理费3327.5元,由被告潘爱军、黄淑祯、潘丹丹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