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中安信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102民初1206号 |
案号 |
(2018)豫1102执1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漯河市中安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曹印得自2015年7月31日起以后的逾期交房违约金14260元;被告漯河市中安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曹印得因房产产权不足70年赔偿金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1410元,由被告漯河市中安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1-06 |
发布时间 |
2018-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寇陆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663418803R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桂江路2幢-1-6层第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