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浏阳市永泰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8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868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4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浏阳市永泰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彭永长欠邓日光货款75 300元,浏阳市永泰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彭永长于202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二、若浏阳市永泰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彭永长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邓日光有权就剩余未履行货款申请强制执行;三、邓日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 035.3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 020元,合计2 055.39元,由浏阳市永泰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彭永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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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永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732843054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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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合盛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