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源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辽民二初字第28号 |
案号 |
(2014)辽执字第00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辽源市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710万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4-05-19 |
发布时间 |
2016-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玉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4007742313398 |
登记机关 |
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源市西安区矿电街(西安建筑公司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