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吐鲁番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53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乌仲裁字第0226号 |
案号 |
(2019)新2101执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吐鲁番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支付设计费用364400元;二、被申请人吐鲁番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支付设计费用的经济损失211928.55元。本案仲裁申请标的626768元,裁决给付标的576328元,裁决给付标的占申请标的的91.95%。本案受理费14817元、案件处理费6513元,共计21330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19612.94元,申请人承担1717.06元。以上合计,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595940.94元,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逾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时间 |
2019-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新2101执6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执行法院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95941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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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建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400085361592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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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路230号吐哈石油大厦主楼901号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