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美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4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03民初819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黔0103执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美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治游所欠原告龚群的购车款本金18万元,分6期偿还,具体偿还时间及金额为:1、2019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3万元;2、2019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2万元;3、2020年1月25日之前偿还4万元;4、2020年3月30日之前偿还3万元;5、2020年4月30日之前偿还2万元;6、剩余4万元,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二、被告贵州美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治游应支付的利息1.8万元,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给原告龚群;三、如被告贵州美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治游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龚群有权对全案申请强制执行;四、诉讼费4180元,减半收取2090元,由被告贵州美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治游负担,在支付最后一期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龚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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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治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3785469289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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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大道155号蒙特卡尼水映山城D1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