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浮市臻汇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5302民初297号 |
案号 |
(2018)粤5302执7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柯杰响、被告云浮市臻汇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林伟杰、肇庆市江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计至2016年1月31日,被告云浮市臻汇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1820万元,原、被告均同意2016年1月31日之后的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不再计算。上述款项被告云浮市臻汇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31日前归还利息1820万元,于2019年5月31日前归还本金7000万元还给原告柯杰响。 二、如果被告云浮市臻汇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31日前未能归还利息1820万元,则归还本金7000万元的期限由2019年5月31日变更为2018年5月31日,利息从2018年5月31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林伟杰、肇庆市江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482800元(原告已预交),调解结案减半收取241400元,由被告云浮市臻汇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林伟杰、肇庆市江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该款定于2018年5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柯杰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时间 |
2018-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伟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00792944682E |
登记机关 |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大道1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