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邵东县盛航烟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L2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8722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4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邵东县盛航烟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浏阳市九龙烟花玩具厂货款15405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154054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止);二、驳回浏阳市九龙烟花玩具厂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437元、减半收取1718.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220元,由邵东县盛航烟花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向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21MA4L2ANM8L |
登记机关 |
邵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流泽镇豹子庵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