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01民初5188号 |
案号 |
(2020)云2901执2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广州随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报酬2,396,324元,该款于2020年1月10日前支付1,566,964元,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829,360元。二、案件受理费26,851元,减半收取13,426元,由原告广州随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伟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900763872771J |
登记机关 |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凤仪镇工业小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