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晨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1民初499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321执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晨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电梯安装款10924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92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以269480元为限);二、驳回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蛆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116元,减半收取计8058元,由被告山东晨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316元,由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负担74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贵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00782316957M |
登记机关 |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兰山区金雀山一路18号气象大厦16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