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长顺顺源五星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7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 2729 民初 590 号 |
案号 |
(2020)黔2729执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长顺顺源五星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毕节市金沙县宜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零柒佰圆2 960 700.00 元;案件受理费 5549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被告贵州长顺顺源五星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28693 元,原告毕节市金沙县宜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31805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29308700628X |
登记机关 |
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凯佐乡洞口村大补羊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