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23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523民初225号 |
案号 |
(2020)粤0523执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庄汉明与被告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二、被告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澳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庄汉明购房款1280000元及利息损失(自2013年12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三、被告深圳市迪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郝智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32421X3 |
登记机关 |
罗湖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B座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