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州江南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502民初1353号 |
案号 |
(2019)浙0502执29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州吴兴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州江南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建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酬12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122000元的未支付部分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40元,减半收取1370元,由被告湖州江南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浙0502执297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执行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337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施锡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00745849201P |
登记机关 |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州市益民路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