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盘锦天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5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兴民一初字第1966号民事判决书、(2013)盘中民执字第014号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2013)双法执字第00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盘锦天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到2013年1月25日止,按原告已付总房款483657元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该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8元及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3-08-16 |
发布时间 |
2016-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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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广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103664554225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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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北辽河路东万豪国际酒店及酒店式公寓A12-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