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21民初1109号 |
案号 |
(2019)黑0321执1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鸡西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刘新明借款本金200 000元、补偿款50 000元,上款合计250 000元,此款于2019年4月28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二、刘新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 675元,由鸡西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时间 |
2019-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黑0321执144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215786504995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前进街六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