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7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02民初3183号 |
案号 |
(2020)赣0702执1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赣州发展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300000元;二、限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赣州发展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截止至2019年4月21日的资金占用费1800元,并支付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以3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8%计算);三、限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赣州发展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四、被告蓝田、黄惠竞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87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合计8007元,由被告赣州市大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蓝田、黄惠竞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蓝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07057004022 |
登记机关 |
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潭大道南段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