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民终1481号 |
案号 |
(2020)桂0108执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对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但决定案件受理费负担错误,本院更正为:一审案件受理费26800元,由上诉人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被上诉人廖定兴、林建明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6800元,由一审法院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26800元,由上诉人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该公司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福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745110706E |
登记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永凯春晖大厦A座19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