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56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123民初1223号 |
案号 |
(2020)甘1123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甘肃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前给付原告祁彦红劳务费2888880元。二、原告祁彦红于2019年4月16日书写的声明有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756元,由被告甘肃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虎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1233456043522 |
登记机关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三角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