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清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民终1878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17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54000元及利息23382元(违约金按本金54000元,每日万分之五,自2017年12月6日计算至2020年4月20日)。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584.41元。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20年4月21日开始计算,直至被申请人还清款项之日止(本金按54000元计算),暂计至申请执行之日(2020年5月25日)为1890元。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上述1-3项金额合计为80856.4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小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5933173014 |
登记机关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7号海星城市广场B座1605-16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