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8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591民初4118号 |
案号 |
(2020)鲁0591执6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营市河口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16779000元,截止2019年8月27日的罚息1912806元,并支付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本金16779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 二、被告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军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猛、孙秀凤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东营市河口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泽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2793925256W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