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4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208民初4154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恢2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货款10万元,于2018年5月1日前付清剩余货款170300元;如逾期未付,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7年8月8日起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二、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任凤娟就本案不承担还款责任;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5355元,减半收取2677.50元,由被告泸州中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绪华叶绪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21204850218G |
登记机关 |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泸 县 福 集 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