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腾飞涂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3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82民初4394号 |
案号 |
(2017)苏0282执4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腾飞公司结欠原告海博厂加工款11.0927万元,腾飞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前支付3万元,同年9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同年10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同年11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余款2.0927万元于2018年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腾飞公司有任一期逾期未付,则原告海博厂可就未付款部分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39元、财产保全费1115元,合计2454元,由被告腾飞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海博厂垫付,腾飞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海博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9-22 |
发布时间 |
2018-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明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12798300503R |
登记机关 |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郭华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