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12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舒劳人仲案字144号 |
案号 |
(2020)皖1523执8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用工关系自2019年7月3日起解除;二、被申请人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即协助申请人李朝好向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结算手续。如因被申请人原因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无法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项目的,则由被申请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提请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三、被申请人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计人民币90000元;四、本调解书履行完毕后,双方基于本案用工关系为基础形成的权利义务即已全部终结和清算,任何一方不再以 任何事由追究另一方任何责任。上述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委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1012044244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