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五羊伟业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24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7601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2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五羊伟业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范永琪、陈炳恩工程款15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50000元为本金,自2010年8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2012年8月28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57.8元,由广州五羊伟业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横岗三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