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7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5民初6086号
案号
(2020)津0115执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返还贾东借款本金2800000元及利息1406000元,本息合计4206000元。此款于2019年8月27日返还500000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返还5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返还500000元;于2020年1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2月29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返还15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返还156000元。二、如果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提前还款,上述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予以相应核减,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按照月息2%计算至实际还款日。三、案件受理费37920元,减半收取计1896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960元,由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2019年8月27日前给付贾东。四、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兆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4727510044R
登记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津围公路北侧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