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宏阳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3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01民初439号 |
案号 |
(2020)云2801执7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宏阳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尊欠款72740.5元及其逾期付款损失(以72740.5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982元,由被告西双版纳宏阳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另清退,由被告径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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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德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0343620762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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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