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开发区九剂医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7********DG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91民初1888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菏泽市开发区九剂医院有限公司、赵立兵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石健青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0‰,自2018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李会灵、赵玉宝、张秀青、黄继峰对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MA3N4HDG57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两馆安置小区10号楼-A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