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716****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21民初2334号 | 
| 案号 | (2020)鲁0321执167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磊违约金171 796.56元;二、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已交付房款616 2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支付张磊自2019年7月26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违约金;三、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磊案件申请费1 5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150元,由张磊负担303元,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 847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冯海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0731716002B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桓台县东岳路以东北苑宝龙小区6#A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