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山天迈管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肥民初第1781号调 |
案号 |
(2015)肥执字第017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阴慧清于2015年10月21日之前归还原告山东隆源瑞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38306元;被告阴慧清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剩余借款本金1295593元及利息(自2015年5月25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被告李涛、阴会明、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黄山天迈管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 10655 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5655元由被告阴慧清、李涛、阴会明、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黄山天迈管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四、如被告阴慧清未按照本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山东隆源瑞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法院对被告阴慧清、李涛、阴会明、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黄山天迈管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10-30 |
发布时间 |
2016-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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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阴慧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021692837396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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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