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1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254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汉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前归还原告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600万元及利息(2018年2月9日之前利息为222万元,之后的利息按9%的年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其他双方互不再争执。 本案受理费131120元,减半收取65560元,保全费5000元,总计70560元,由被告武汉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全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67641095245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黄陂区前川街人民道24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