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富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626****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02民初7421号 | 
| 案号 | (2020)豫1702执60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驻马店市富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曹红生支付货款149835元并赔偿该款的利息损失(利息从2018年8月3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曹红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袁菲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7906261381 | 
| 登记机关 |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驿城区老街乡邓瓦房村马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