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天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3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103民初4065号 |
案号 |
(2020)豫1103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豫1103民初4065号民事调解书中的第四页第三段关于案件受理费中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20元,保全费1450元,共计3570元,由被告买帅、宛婷婷、被告漯河市天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补正为“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20元,由被告买帅、宛婷婷、漯河市天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450元予以退还给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亚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697308821A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企业总部大厦25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