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来宾市正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1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323民初1309号 |
案号 |
(2020)桂1323执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来宾市正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价款1,563,372.60元;二、被告来宾市正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欠款本金1,563,372.6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23日起算,计至款项付清为止; 三、驳回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861元,由被告来宾市正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715元,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2,14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党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23782129377N |
登记机关 |
武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宣县武宣镇太平路60-1号7栋一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