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河池市天源雪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9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民终1564号 |
案号 |
(2020)桂1202执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自愿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被上诉人贷款及利息总计72000元。二、原审案件受理费1243元,上诉人自愿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上诉人自愿负担。三、陈一灵对本协议第一、第二条约定的款项承担补充支付责任。四、若广西河池市天源雪食品有限公司、陈一灵不能按照本协议来履行义务,则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按照原审判决来执行。五、被上诉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广西河池市天源雪食品有限公司、陈一灵、黄杰均承诺不对本案之外的第三人公开本协议的内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一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200099908982N |
登记机关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