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防城港市国大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0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204民初2436号 |
案号 |
(2020)桂0204执1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汝廷偿还原告梁日杰借款人民币700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70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8%,从2014年4月3日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时止)。二、被告防城港市国大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梁日杰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自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9629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梁日杰负担1909元,由被告黄汝廷、防城港市国大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943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66700099X4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港口区公车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