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市艺宣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6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02民初352号 |
案号 |
(2020)桂0302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余启明与被告赵建军、桂林市艺宣广告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0日签订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二、驳回原告余启明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4496元,公告费700元,合计519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赵建军、桂林市艺宣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春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路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