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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18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321民初4973号
案号
(2020)皖0321执10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崔海建、安徽闽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731358元及利息(利息以剩余工程款731358元为本金,自2019年1月2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息实际偿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75元,由被告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玉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151820778N
登记机关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一道河中路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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