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瑞苏雅阁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U14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06民初10929号 |
案号 |
(2020)苏0506执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瑞苏雅阁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市吴中区钜天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人民币45000元,并支付以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8年8月31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苏州市吴中区钜天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4元、公告费600元,共计人民币1604元,由原告苏州市吴中区钜天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苏州瑞苏雅阁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5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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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江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1MJYU14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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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香溢花园1幢3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