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百安居管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321民初3266号 |
案号 |
(2019)苏0321执3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丰县太行装饰保温材料厂于2017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借款本金999999.9元,并支付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从2013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江苏百安居管业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丰县太行装饰保温材料厂追偿;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生效。四、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69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丰县太行装饰保温材料厂负担(随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19-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321执31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执行法院 |
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100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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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岳喜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2178435203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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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丰县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