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盐城广源管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925民初3569号 |
案号 |
(2017)苏0925执1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 1、2、3、4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10月29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息1.5%计算); 2、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8800元。 3、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9-06 |
发布时间 |
2018-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品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57780454100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建湖县沿河工业开发区沿马路9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