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中古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922民初976号 |
案号 |
(2017)冀0922执1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中古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青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00万元及所欠利息。被告青县龙宝居古董珍藏古典装饰行对该笔借款及尚欠利息负连带偿还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900元,由被告河北中古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07-18 |
发布时间 |
2020-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卫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25954234152 |
登记机关 |
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流河镇中古红木文化产业园北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