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03民初1655号 |
案号 |
(2020)桂0603执2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宁学伦、宁栋标与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9日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无效;二、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宁学伦、宁栋标购房款400000元及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从2012年4月9日起至购房款清偿之日止,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计算);三、被告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以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广西华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松沅金花茶研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640458379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港务集团住宅小区6-D5-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