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昱海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85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1602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2执7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08606653】。一、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3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3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1.3倍计算至款项返还之日止);二、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服装损失143332元;三、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32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08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侯胜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078575808X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2至5层101内5层B51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