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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州装载机厂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93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781民初5345号
案号
(2020)鲁0781执5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建升、牛春萍共同偿还原告孙建林借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山东路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青州市路得宾馆、山东迦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邹学彬、李法连、杨金粉、宋乐宝、青州装载机厂有限公司、赵厚祥、陈翠花、青州市志光轮胎有限公司、青州市龙翔橡胶有限公司、王志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被告山东路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青州市路得宾馆、山东迦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邹学彬、李法连、杨金粉、宋乐宝、青州装载机厂有限公司、赵厚祥、陈翠花、青州市志光轮胎有限公司、青州市龙翔橡胶有限公司、王志光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被告孙建升、牛春萍追偿;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2-24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厚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1169375967K
登记机关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州市工业路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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