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三联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4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26民初1228号 |
案号 |
(2020)浙0326执1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温州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胡小芬返还购房款 200000 元及赔偿经济损失 265502.40^~^元,合计 465502.40 元;^~^二、驳回原告胡小芬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庆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6254650978C |
登记机关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阳县经济开发区昆鳌大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