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丽洋化妆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3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102民初5861号 |
案号 |
(2017)黑0102执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市南岗区鲜锦汇海产品经销处、韩健、朱军、大连梓墨商贸有限公司、大连丽洋化妆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宋夕然借款本金60万元案件受理费9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2-10 |
发布时间 |
2017-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苗雅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丰登街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