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阳江市京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65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702民初628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702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30206600317】。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阳江市京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27244.76元给原告黄勇毅、关水英;二、限被告阳江市京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多收的办证费用15790.26元,并支付该款的利息(以15790.26元为本金,从2018年11月27日起至退还剩余办证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给原告黄勇毅、关水英。三、驳回原告黄勇毅、关水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06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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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建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702726507660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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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阳江市区东风三路255号新乐苑小区E-12A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