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伊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4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5民初25186号 |
案号 |
(2020)京0115执3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海伊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鑫好盛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61 765.94元(第一笔于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支付50 000元;第二笔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前支付105 882.97元;第三笔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前支付105 882.97元);二、上海伊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前支付北京鑫好盛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14 000元;三、 若上海伊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第一项中任意一笔或几笔付款义务,则上海伊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北京鑫好盛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30 000元,且北京鑫好盛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第一项中的剩余全部货款及第二项律师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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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尧望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674552864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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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柘公路2898号14幢113室 |